李华敏:宁波休闲旅游——我们一直在路上

21世纪初以来,宁波市高度重视休闲旅游的培育和发展,并将其作为全市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以迎接“全民休闲时代”的到来。我作为宁波休闲旅游培育和发展的参与者、亲历者,回忆起这段经历,仍记忆犹新。

一、制定休闲旅游基地标准

2008年11月25日,在宁波市旅游局局长陈佳强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许为民的大力促成下,宁波市休闲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休闲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正式签约成立。该中心集科研、培训、咨询等为一体,以创建“宁波休闲旅游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的平台”为核心目标。这也是2019年成立的宁波市全域旅游发展研究院的前身。

2009年春节过后,宁波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鲁敏同志邀请我参加旅游新业态发展问题研讨会,当时参与讨论的有市旅游局副局长苏少敏同志、规划发展处处长刘伟国同志。

后来,我了解到,宁波市旅游局正在着手进行休闲旅游方面的调研,并已草拟好向市旅游局党委汇报的报告。在市旅游局牵头下,我们成立了课题组,先后赴上海、杭州、青岛、大连、成都等城市,听取当地休闲旅游业态发展经验介绍,实地考察相关旅游景区,并就如何推动宁波休闲旅游进行深入探讨,取得了“发展休闲旅游的重点是引导旅游新业态的发展”的共识。

调研回来以后,宁波市旅游局组建了由苏少敏副局长牵头的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办公室(简称“基地办”),由我和鲁敏同志负责起草《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标准(试行)》和《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由休闲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发展规划纲要》。

这三份文件都要赶在宁波市旅游发展大会之前完成。

宁波市休闲旅游研究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现场
宁波市休闲旅游研究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现场

我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感到十分困难,因为休闲旅游并没有定式,既不同于工业产品,也不同于传统旅游产品。但在培育期,尤其是大家都不清楚休闲旅游究竟如何发展的时候,政策和标准制定者更应该引导业界朝什么方向走。

由于执笔者是我和鲁敏,为了便于沟通协调,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给我整理了一张办公桌,我除了在学校上课,就在市旅游局“上班”。每天中午,鲁敏同志就自费请我在南苑饭店员工食堂吃饭。

在制定休闲旅游基地评定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出现了不同意见。比如,休闲旅游基地与4A级景区的关系到底是什么?需要一个4A级景区还是两个?如果申报单位为了强行凑数怎么办?休闲旅游基地是否需要编制专门规划?新业态在休闲旅游基地中的地位如何体现?……

我们经常为这些问题争论不休,讨论没有结果就开协调会,再找不到答案就找理论,从其他兄弟城市的经验中寻求答案。在反复的研讨过程中,我们对休闲旅游基地评定的重点和标准一步步清晰起来。

经过近半年努力,宁波市旅游局党委审议通过并出台《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标准(试行)》和《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制定了《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规划纲要》。

同年5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旅游发展大会,提出“要把宁波建成长三角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并对宁波市建设休闲旅游基地和商务会议基地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自此,全市各地开始创建休闲旅游基地,积极培育新型旅游业态,旅游发展的层次和档次也迈上了一个台阶。

二、培育休闲旅游基地

在宁波市旅游局牵头组织下,根据《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标准(试行)》和《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评定办法(试行)》,我们确定了首批10家创建单位,签订了建设工作任务书,发放了工作补助,制定了奖励办法,并邀请浙江大学亚太休闲研究中心庞学铨教授(浙江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潘立勇教授、王婉飞教授、周永广副教授等人担任评委。

第一家评定的是溪口休闲旅游基地。在刘伟国同志的主持下,评审专家组召开了全体会议,集体对休闲旅游基地的发展方向、整体要求、评分标准、现场把握及台账要求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明确。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次会议对后续全市休闲旅游基地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地察看和台账审查时,评审专家组分为两组:庞老师带队去看现场,我和鲁敏、陈荣(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师)等查看台账。

同时,现场组和台账组及时互动,相互通报情况,相互验证。为了某一得分的认定问题,检查组和申报单位制作台账的同志之间也争论得很激烈。最终,溪口休闲旅游基地达到评定要求,成为宁波市第一家通过评定的“休闲旅游基地”。

开展休闲旅游基地相关工作过程中,我发现除了满足大众休闲需求的基地,还存在一些在某种休闲资源方面特别突出的休闲旅游目的地。最为典型的是宁海的徒步运动、象山的海钓、东钱湖的自行车休闲等。

宁海茶院乡许家山自然风光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绿化覆盖率高,空气质量好,适宜徒步运动,并有一定的人文底蕴,吸引了全国的徒步运动爱好者。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就曾直接乘直升机赴许家山进行徒步运动。

这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并不具备申报休闲旅游基地的必备条件和一般条件,但发展潜力巨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又专门制定了《宁波市专项休闲旅游基地认定标准》。

宁波市专项休闲旅游基地评定规范
宁波市专项休闲旅游基地评定规范

三、建设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

几年下来,宁波市共创建16家综合性休闲旅游基地和100多家专项休闲旅游基地。在休闲旅游基地带动下,休闲旅游与其他产业,特别是体育运动、文化、商贸、农业之间的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催生了许多休闲旅游新业态,比如宁海的徒步运动休闲和古村落休闲、东钱湖的自行车运动休闲、慈溪的滑翔伞休闲、象山的海钓休闲等。

这些新业态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宁波当地游客的休闲需求,许多外地游客也慕名而来,不少旅行社还专门开发了休闲旅游基地旅游线路。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场在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变化,因此面向游客需求的旅游业态也需要不断创新。

2015年,宁波市旅游局副局长周明力及规划发展处的同志和我一起赴上海旅游信息中心调研,学习旅游信息宣传。在调研中,我们感觉到,尽管宁波市开始重视乡村旅游,设立了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但到处撒胡椒面的效果并不理想。

乡村旅游跟其他产业一样,也需要有集聚的概念,宁波市最好能在不同的地方办几个大的乡村旅游集聚区,这样就能对其他地方的乡村旅游发展起到示范作用。返回宁波后,我们就开始制定乡村旅游集聚区的评定标准,以此推动区县(市)乡村旅游集聚区创建工作。

讨论乡村旅游集聚区评定标准的初稿时,周局长提出两个想法:

第一,是否可以趁势提出“乡村全域旅游”的概念?早在2016年,时任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正式全面提出了全域旅游的概念。这个概念已广为各级党委政府所接受。

第二,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申报是否可以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旅游局提出全域旅游创建,有省级、市级和县级,但没有乡镇(街道)级。乡村旅游的主要工作,除了企业,就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几乎所有项目的落地工作都要乡镇(街道)去推动,我们能否在这方面推动一下。

这两个想法非常科学合理,标准起草小组重新梳理了国家旅游局对全域旅游的要求,根据宁波市乡村旅游发展实际,在已经形成的乡村旅游集聚区评定标准的初稿上进行修改和完善。

为了使评定标准更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在奉化大堰专门召开了意见征求会,邀请大部分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旅游的领导参加讨论。讨论会表现出的态度很有意思,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态度含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却十分积极。

究其原因,有些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觉得工作压力太大,怕通不过导致年终考核成绩受影响,有些则因为没完全理解创建的含义,认为不过就是乡村旅游建设,换汤不换药。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却觉得,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可以使他们推动旅游工作有一个新的抓手,可以充分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后来通过不同会议的解释和沟通,逐渐统一了认识。

为了推动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市旅游主管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评定办法和验收细则,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单位连续3年每年给予高达百万元的创建补助。尽管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并非只针对旅游新业态发展,但事实上促进了旅游新业态项目的诞生和集聚化发展,如中村的树蛙部落、大堰的民宿集聚区、茅洋的田乐园和玻璃栈道、北山的花海和音乐节等。

这些新业态项目不仅在宁波本地和周边市场引起了强烈反响,而且通过对其他相关旅游要素的统筹,起到了较好的产业效应。

2018年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评定工作汇报会召开
2018年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评定工作汇报会召开

经过几年努力,宁波无论在区位优势提升、休闲产品打造还是接待能力提高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距离长三角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渐行渐近了。(陶丽莉/整理)

作者:李华敏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授、宁波市全域旅游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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